法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释义:本条规定了诚信履行的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居特殊地位,在合同履行中,诚信履行亦构成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合同的当事人应当依照诚信原则行使债权,履行债务。合同的约定符合诚信原则的,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合同履行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履行中的具体化,它要求当事人应当善意履行合同。根据这项原则,本法要求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这些义务在传统民法上又被称为附随义务。附随义务并非自始确定,而是随着的不同阶段,在具体情形下要求当事人一方为某种行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以维护对方当事人一方为某种行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以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