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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适用范围

2008-05-26 19:28:00  作者:gongsi8  来源:上海公司法律师网  浏览次数:3  文字大小:【】【】【
简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适用范围
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法只规范注册为企业的专业服务机构,而很多专业服务机构,如律师事务所并未注册为企业,不使用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但在责任形式上也可以采用合伙企业法规定的特殊的普通合伙的责任形式。因此,新的合伙企业法在附则中做出规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依据有关法律采取合伙制的,其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可以适用本法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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