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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人无权代理行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008-05-26 17:19:41  作者:gongsi8  来源:上海公司法律师网  浏览次数:1  文字大小:【】【】【
简介:有限合伙人无权代理行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所以,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是不得以有限合伙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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