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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人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的系列赔偿责任

2008-05-26 17:08:12  作者:gongsi8  来源:上海公司法律师网  浏览次数:2  文字大小:【】【】【
简介:清算人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的系列赔偿责任
(1)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规定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清算人承担和赔偿。
(2)清算人执行清算事务,牟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收入和侵占的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清算人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隐匿、转移合伙企业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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